第2种观点: 二审的判决结果是否会变,要根据具体案情才可以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所以,虽然二审改为进行有罪辩护,但如果二审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仍然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的判决不会被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非法经营罪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如可能判管制、拘役,一般是可以取保的;如可能判有期徒刑,在不致造成社会危害的情形下,也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提起抗诉的案件,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审一般都是不开庭审理的,只有当出现了法律中规定的特定情节时才会开庭审理。 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机关、人民和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提起抗诉的案件,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