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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财产刑执行的法律文书亟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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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民事与刑事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民事就是经济纠纷,不涉及犯罪,刑事就是构成某种或数种特定犯罪;2、责任不同,刑事案件被告人除可能负刑事责任外,还可能要负民事责任,而民事案件只负民事责任;3、违法行为不同,刑事案件就是因犯罪行为而导致刑事诉讼进行的事件,是一种违法行为,民事案件讲是因为当事人之间民事或经济纠纷的产生而导致民事诉讼进行的事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民事和刑事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民事领域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不主动干预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而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是犯罪的行为,而刑事领域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公权力机关是会主动介入的。刑事犯罪包括许多领域的犯罪,如危害、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等。经济犯罪是刑事犯罪的一部分,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就是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形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代表法律进行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比如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如果伤害严重,则变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第3种观点: 民事案件主要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刑事案件主要涉及的是犯罪行为。民事案件适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适用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1种观点: 一是附加财产刑,包括和没收财产;二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当前,我国刑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对具体如何采取措施无明确规定。刑事财产刑执行与民事执行程序中对金钱给付、财产交付等财产执行有着相似之处,笔者认为,执行实践中对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强制执行措施均可参照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的规定,如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均需制作法律文书,使用最多的则是裁定书。由于现行立法的缺陷,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刑事财产刑执行的裁定书的制作样式。有人认为,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的具体法律条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此情况适用民事裁定书,既然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无具体规定,故应参照适用民事裁定书;有人认为,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是对刑罚的执行,也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应适用刑事裁定书。由此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裁定书和刑事裁定书二者兼而有之,这易引起混乱,也极不严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正确评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完善财产刑的执行制度,规范财产刑的执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被执行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代为执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一)据以执行的刑事判决、裁定被撤销的;(二)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被判处罚金的单位终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四)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五)其他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人民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情形的,应当追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对没收财产的执行,人民应当立即执行。第四条 人民应当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条 执行财产刑时,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应当审查并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条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第3种观点: 【没收个人财产】刑事财产刑执行的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涉及财产执行的内容有两类:一是附加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二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当前,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对具体如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明确规定。 刑事财产刑执行与民事执行程序中对金钱给付、财产交付等财产执行有着相似之处,笔者认为,执行实践中对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强制执行措施均可参照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强制措施的规定,如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均需制作法律文书,使用最多的则是裁定书。由于现行立法的缺陷,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刑事财产刑执行的裁定书的制作样式。 有人认为,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的具体法律条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此情况适用民事裁定书,既然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无具体规定,故应参照适用民事裁定书;有人认为,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是对刑罚的执行,也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应适用刑事裁定书。由此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裁定书和刑事裁定书二者兼而有之,这易引起混乱,也极不严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正确评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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