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6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 措施 ;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 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 ”“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 仓库盘点管理流程 ”等等。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衍生问题:仓库管理的基本知识有哪些?传统的库存管理希望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何时订货和定多少货,旨在“保障供应而储备量最小”;而现代的库存管理关注的重点则增添了在“哪里存货、存什么货、货物种类及仓库如何搭配”等新内容,其根本目标是谋求“通过适量的库存达到合理的供应,使得总成本最低”。现代企业运作对库存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必须保证企业物料的供应和产品的分配像流水线一样顺畅,使库存周转迅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下列原则: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6.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依据物品形状来保管也是很重要的,如标推化的商品应放在托盘或货架上来保管。7.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仓储管理的保管原则:妥善保管的原则;便利原则,即一般面向通道进行保管;分类原则,即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以及特殊保管原则等,即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进行特殊保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九十四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