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制度
居委会专职干部每天一次碰头会。居委会全体成员,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居委会工作,落实居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及时召开。
2、学习制度
居委会专职干部坚持每星期半天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居委会全体成员、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每月组织一次学习。
3、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代表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居委会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平时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岁以上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或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组长提议可以随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4、接待来访制度
凡是居民群众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居委会干部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纪录,详细登记,及时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5、财务审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财务审核制度。财务收支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帐册,健全审批制度,按时上交财务报表。
6、文书管理制度
基础资料的积累是居委会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要建各种工作对象的台帐,各项工作纪录及各种文书档案要及时记载,汇总存档。
7、社区服务制度
为完善和规范社区的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的应有作用,为社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舒适、便利、文明、优质的服务环境,特制定如下服务制度:
(1)坚持社会效益、社会形象第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虚心接受居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做好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遵守社区服务工作的统一安排。
(3)注意服务质量,态度和蔼、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做到服务及时、优质、高效。
(4)耐心、细致听取服务要求,认真做好每项服务,并做好有关情况的说明、讲解和补充等服务工作。
(5)注意安全,遵守有关服务工作的操作规范,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操作。
(6)一般服务项目应在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向居民作有关解释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