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课标要求:
本单元两课内容对应的课标依据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课程目标是“了解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牢固树立人民是我国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国家小主人的自豪感。使学生树立认真学法、守法,依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
2、教学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
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国家性质、公民、人民、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等概念和内容比较抽象,学生平时虽有所接触,但非常有限,往往是一知半解,特别是从法律角度的理解更是非常缺乏,另外,初中生是弱势群体,又缺乏法律知识,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去保护。有的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但顾虑到对方是成年人,甚至是家长和老师,所以只好忍气吞声,用法律维权的意识比较淡漠。
2、学生的需要:作为当代中学生了解自己国家的国家性质、能区分公民与人民的不同,树立起公民权利受法律保障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一个合格公民所必需的常识。
课前准备:布置学生翻阅第二章,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请学生搜集不正确行使权利的案例,并指出这样做的后果;学生准备一个一元的硬币,并仔细观察。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课时安排:计划用两课时授完。
第一课时(总第1课时)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导入新课:
1、情景导入:
(1) 引导学生忆一忆,说一说,在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情景。(毛:“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成立了!”)
(2) 引导思考回答:
听到毛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感谢党,为什么?
教师小结:
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2、板书课题:
板书: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二)教学过程: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板书)
1、我国国家性质(板书)
情景活动一:从国徽开始了解我们的国家
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 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
①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见教材P4页)
②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③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见教材P4页)
(1)国家的性质
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国家的主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情景活动二:畅所欲言话主人——
想一想: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么,你感受到或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如各级人代会,信访举报,各种听证会,免征农业税等。)
2、人民的构成
情景活动三:
想一想:
人民具体包括哪些人?(教材P4页)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吗?
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少数敌对分子)
教师讲述:
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人;我们中学生是人民的一员。
3、与极少数敌对分子做斗争,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学生阅读教材P5页第一段)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情景活动四:(见教材P5页材料)
说一说: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总结归纳)
教师总结|:
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上述情景表现的就是,人民代表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什么是公民权利呢?什么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呢?
1、公民权利谁赋予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谁赋予的呢?是!我国规定:“本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公民权利的含义
公民权利是指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物质保障。(举例: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
3、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人身自由权利、受教育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等。)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情景活动五:人民公民我来辨(见教材P6页图文材料)
辨一辨: ①人民与公民是一回事吗? ②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能否享有公民权利?
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公民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
板书: 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是敌人;
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在押犯人是公民,但不一定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
4、我国的权利保障
和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但有的人享有的权利却无法实现,可见,光有权利还不行,还必须有权利的保障。
情景活动六:(见教材P6页材料)
议一议:
(1)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2)小寒作为公民里应享有各种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没有得到家庭的保障)
教师小结: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就要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保障公民的权利。
(1)立法保障(见教材P7页)
(2)司法保障(见教材P7页)
情景活动七: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见教材P7页材料)
议一议:
① 傅某把6名学生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是的)
② 6名学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
※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呢?
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情景活动八: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见教材P7页材料)
※ 下列具体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有什么关系?
⊙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 保障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享有的各种权利。
⊙婚姻法: 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
⊙民法通则:保障公民合法民事权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
⊙刑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不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在民事案件中行使诉讼的权利。
⊙劳动法:保障公民在劳动关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继承法:保障公民对私有财产依法继承的权利。
(三)课堂小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威权的利剑。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四)本课知识点
见《资源与学案》P1页——“我的新知识”: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2。
(五)作业:
《资源与学案》上:“我的收获”一、请你选一选:1、2、3。
作业本上:
1、我国国家性质是什么?
2、在我国,人民包括哪些人?
3、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什么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4、我国建立了怎样的权利保障?
5、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呢?
第二课时(总第2课时)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课标要求:
本单元两课内容对应的课标依据是:“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课程目标是“了解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帮助学生认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了解我国公民的权利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帮助学生掌握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2、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引导学生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提高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学会寻求法律的保护。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形成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合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2、教学难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初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只是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有权利,但权利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利,法制观念较淡漠,这也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个内在因素。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的意识也较薄弱。
2、学生的需要:中学生生活在社会中,应该了解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并且做到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社会上损害未成年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作为弱势群体的初中生,学习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树立权利意识,学会正确用权、维权十分重要和必要。
课前准备:布置学生翻阅第二章,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请学生搜集不正确行使权利的案例,并指出这样做的后果。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设置:
一、导入新课
1、导入语: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和法律确认并予以保障的公民权利。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究竟有哪些权利呢?
2、板书框题: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二、讲授新课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案例分析:甜甜成长的经历 (学生阅读P8页:材料1,思考回答问题)
①上述材料中的甜甜享受到哪些权利?
②这些权利对他有什么益处?
③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小结: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涵盖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特征
政治 家庭生活
公民权利 :涉及 经济 等各个领域,涵盖 学校生活 等领域——广泛性
文化 社会生活
(2)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规定的九个方面)
资料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节选):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第四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我国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普通法律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我国的普通法律则依据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2、正确行使权利
我们已经知道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而真实的,但要注意,权力多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权利,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否则,就可能做出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呢
板书: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情景活动一:情景1:旅游车上
在一辆旅游车上,旅途劳累使绝大多数旅客正在闭目养神,只有张亮等四个小青年喝着啤酒在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旅客们皱起了眉头。旅客甲站起来拍拍张亮的肩膀说道:“小兄弟,请声音轻点,别影响大家休息。”张亮不耐烦地说道:“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你管得着吗?”
想一想:你认为张亮的说法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总结)
教师小结:
张亮的说法不对!法律所确认的权力是赋予每个公民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公民在行驶权利时,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承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因此,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板书结论)
(1)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教师可以按教材P10页第一段简述,然后分析讨论教材P9页的情景材料。)
案例分析:(教材P9页的情景材料2。)
说一说:
①在都市生活的冯某有养狗的权利吗? (有。但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文明养狗。)
②冯某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
③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
(冯某养狗不应该损害他人的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这就告诉我们: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对他利的侵害,就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求。所以,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情景活动三:情景2:旅游车上
旅游车在继续行驶,张亮四人仍在谈笑,兴致勃勃的张亮边喝着啤酒,便拿出记号笔,把刚编的打油诗写在车座背上和车厢上。随行的导游小姐看见了,走过来阻止,张亮蛮横地说;“今天怎么都和我过不去,我是掏了钱给旅游公司,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汽车又不是你的,你管得着吗?”
想一想:你认为张亮的行为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总结归纳)
教师小结:
我们决不能把享有的自由和权利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我的权利,谁也管不着”。
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行。因此,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要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板书结论)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案例分析:(教材P10页材料3。)
议一议:
蒋某的所作所为是在行使言论自由吗?其危害是什么?
(不是!蒋某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其危害是,有可能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引起社会的,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等。)
情景活动三:情景3:旅游车上
旅游汽车在继续行驶,突然张亮捂着口袋大叫起来|:“我的钱包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钱包?”汽车内一阵骚动,稍许,张亮盯着旅客甲说到:“刚才就你接近过我,肯定是你偷了我的钱包,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小偷,我要搜你的身。”旅客甲急了,红着脸说道:“你别侮辱人,我没偷,你凭啥要搜我的身。”这时有其他旅客附和道:既然你没偷就让他搜一搜,以证明你的清白。
想一想:
①如果你是旅客甲,你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