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乙方以保养人工费计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费用,维修保养期内设备元件磨损、老化等更换设备元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设备元件可自购或经甲、乙双方议定价格乙方代购)。
3、维修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4、维修保养期内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设备,消防维保合同终止乙方原价赔偿甲方。
5、维修保养期进行第六个月乙方应对消火栓管道防锈处理(补漆)。
6、维修保养期内乙方给甲方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合格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小区)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灾自动报警系统、 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防排烟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通讯系统。 注:
1.管道设备的防腐涂漆工作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2.第三方检测费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3.管道隐蔽开挖工程不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4.设备强电部分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5.外围门面设备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保障合同范围内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提供合同范围内已经过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消防系统全套竣工平面图、系统图及设备说明书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
2. 甲方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耗用换件材料由甲方提供,也可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其费用另行计算。质量规格双方认可(乙方负责修复);
3. 甲方负责整个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
4. 甲方承担第一次初查存在的问题所产生的修理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5. 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
1.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 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 各系统检查中发现故障乙方负责排除,检查中记录交付品,按乙方的时限,报与甲方,得到甲方确认。
4. 乙方维保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如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并保持好现场的环境清洁。
5. 加强安全管理,发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6. 定期检查、维修向甲方报告作业状况,属每月巡检的,每月书面报告一次,属季报告的必须按每季汇总报告甲方,并要求质量标准明确“正常”或“合格”及“不合格”、“完好”,各类报告必须准确无误不得虚报,一经发现要承担违约责任;
7. 巡检细则是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必须按质按量按时执行;各系统的检测频度,抽检的百分比不得马虎,检测报告中,请注明编号、标明位置便于复查。如有虚假,应负违约责任。
8. 维保时发现有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时,100元以下由我司购买,100元以上由我司尽快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年总金额:
本合同消防系统半年维修保养费(人民币大小写): (¥.元)(含年检费,总额按系统分配)。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执行合同第一季度后十天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25%(¥ _______元);经甲方审查,乙方如约按期履行合同,后三个季度每季度月底支付维修保养费的25%(¥__________元),以此类推。一次付款,开据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2.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则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保费用已超过一周,则视为本合同所包含之维保项目自动脱保,项目脱保后乙方有权不再履行维保义务;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按每次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维保方没有即时按质按量的执行、巡检、维保细则,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执行期中,因乙方责任不到位,时间不及时,而造成消防设备设施损坏,影响消防安全,维保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其它
系统更新改造施工部分的费用不属于本合同维修保养范围。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应报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xx 年 5 月 1日至 20xx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 酒店(以下简称甲方)所属的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各系统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甲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本合同确定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范围:本合同确定的系统范围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等系统及相关的消防设施。
二、工程所在位置:
三、甲乙双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的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
(2)甲方将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执行本合同相关事宜。
(3)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维护保养时予以监管与协作。
(4)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保区域内的系统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
(5)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与额度付款。
(6)甲方按合同承担“有关双方系统零配件维修更换清单规定”中的甲方相应承担的责任。
2.乙方的职责:
(1)乙方按合同规定,每月对设施、设备巡查二次(共计24次),查看是否有损坏、漏水、漏气等现象。
每两月进行一次联动动作检查。
(2)为确保甲方消防安全,对甲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在规定的时限内应确保系统100%正常运行和设备100%完好率。
(3)乙方每月次现场维保后,应将由甲方主管专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案。
(4)系统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排除,恢复正常工作。
四、关于系统零件更换的责任界定:
1.系统零配件故障凡可以维修的乙方应尽力维修,继续使用。
2.凡双方确认经鉴定实在修不了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更换,由甲方确认后负责购置。
3.以上更换零配件经双方协商,可由甲方委托乙方购置。
也可由乙方提供零配件规格,型号、品牌、厂家的信息,由甲方自己购买。
乙方负责安装修复。
五、技术要求:
1.确保消防各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确保系统性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
(按现有的消防法规要求执行)3.确保系统的各个相关设施完好,可靠。
六、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年维保费采用包干的方式计价,每年合计总维保费¥ 元。
2.维保费用支付方式分三次支付,即:第一月次维保后支付费用¥ 元;第二次在半年末支付费用¥ 元;
第三次在年末支付费用¥ 元;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一方拟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之对方,并说明原因。
2、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或者不认真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消防主管机关责令整改、处罚的情况出现,则一切罚款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定同意签认后执行。
2.乙方提出的替换备件,由甲方认可后安排购买。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需重新续签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 消防维修保养 ,具体整改内容见合同后附清单,根据消防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及有效的相关修改文件和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釆用乙方全包干方式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合同工程总价为 万元( 大写: 万元整)包干价,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
2、消防主机主板更换 万元(大写: 贰万 元整),由乙方负责购买。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万元( 元整)
第五条 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消防泵房水糸统和消防报警糸统整体联动 年 月日前完工,附件中其余项目 月 日前完工。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乙方开具税务,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
2、支付时间:施工进场后一周内支付 工程总款的 % 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并且双方办理竣工决算后七天内;甲方付至决算价的 % ;余款%作为乙方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 合同编号: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工时间竣工。应整理书面竣工报告、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消防系统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时送交甲方。
第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责任:
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采购,并按所提供材料的相关规范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供的材料送交质检部门抽检。
2、本工程消防系统所需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责安装调试。
3、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返工、修改,其费用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造成的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围栏设施,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客问题; 不得毁损甲方财物。
6、乙方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安全器械和工具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过往行人安全.造成任何事故和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完工验收前,必须做到三清:“场地清、工具设备材料清、人员清”。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时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若工程质量问题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负责。属甲方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烧坏,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 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 %的劳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则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 设备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新电公司)消防系统包括水消防、气体消防、泡沫消防、消防报警等。
1.1 自动消防报警系统
新电公司生产区域所匹配的消防自动系统报警主要由高智能型火灾报警系统NFS-3030主控机、英文显示控制屏、智能危机管理系统、手动控制操作盘、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信号模块、区域控制模块、线性感温电缆、蜂鸣器、广播主机、端子箱、火灾应急电话系统等组成。一旦发生火灾,主机系统发出声光报警,通过预先设定程序启动软件,控制相应模块,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灭火。在报警确认后,也能通过手动模式启动相应措施灭火。
1.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区域
根据工艺系统布置,将江西新昌电厂(2×700MW)工程区域至少分为如下几个报警区域进行检测和控制:主厂房内每台机组为一个报警区域;输煤系统及油库区等为一个报警区域;每个报警区域设置区域报警监控盘。
#1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道
6)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道交叉处
7)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1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1锅炉空气预热器
11)#1主变压器、#1厂高变、高公变、#1高压备用变
12)#1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1炉原煤仓
14)#1电子设备间及其电缆夹层、工程师室、电气继电器室、直流配电室、UPS室、蓄电池室、柴油机室
15)原煤仓间皮带层皮带及电缆桥架
16)220kV网络保护小室
17)循环水泵房及循环水加药间
18)集控室
#2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 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 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 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 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 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道
6) 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道交叉处
7) 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2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2锅炉空气预热器
11)#2主变压器、#2厂高变
12)#2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2炉原煤仓
14)#2电子设备间及其电缆夹层、工程师室、电气继电器室、直流配电室、UPS室、蓄电池室、柴油机室
输煤系统、油库区及脱销制氨区等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输煤综合楼控制室、配电间及通风机室等
2)各转运站、煤仓间、碎煤机室、采样室、推煤机库及输煤栈桥等
3)翻车机配电室、控制室等
4)供气中心、油泵房、启动锅炉房、脱销制氨区等
5)除灰配电间等
6) 供氢站、化水车间、废水处理车间等
7) 综合水泵房、循环水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等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1 监控主盘 NFS-3030 台 1
2 区域报警控制器 NFS-3030 台 5
3 上位机监控站 NCS-ONLY 台 1
4 智能感烟探测器 FSP-851 个 1024
5 智能感温探测器 FST-851 个 334
6 防爆型智能感烟探测器 JTYB-LZ-1151EIS 个 42
7 模拟量感温电缆控制器 JTW-LD-K82017F配套 个 454
8 声光报警器 P2475RLZ 个 350
9 信号监视模块 FMM-1 个 1662
10 输出控制模块 FCM-1 个 740
11 总线隔离模块 ISO-X 个 184
12 接口模块 FZM-1 个 12
13 智能手动报警按钮 M500K 个 374
14 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M500H 个 114
15 安全栅、栓 S20__ 个 12
16 语音广播电话系统 HGT 套 1
17 火警电话盘 NS9251/40 套 1
1.2 IG-541烟烙尽灭火系统及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系统
1.2.1本工程设置三套IG-541气体灭火系统,用于主厂房,共设置23个防护区及保护对象,主要为集中控制室、电气设备间、配电间、工程师站等;考虑到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IG-541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固定式全淹没组合分配系统,各防护区名称、尺寸和灭火浓度详见附表3-1。
1.2.2本工程设一套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及一套二氧化碳气体惰化系统。系统共设12个分区:1#机煤斗(6个),2#机煤斗(6个)。系统采用固定式全淹没组合分配系统,该系统具备释放时间可控的惰化功能。
1.2.3每套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的设计用量按组合分配系统中最大一个防护区灭火用量与剩余量之和计算,另考虑一套100%备用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气体钢瓶设于0.0m层一个房间。
1.3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电缆夹层的电缆室里分别安装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专门用于对着火的电缆进行灭火,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由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气体灭火 控制装置及火灾报警 装置三部分构成。
1.4消防水灭火系统
消防水系统由火灾自动检测报警系、水喷雾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压力动力系统组成,主要设备有:感温器、感烟器、感温电缆、气压稳压罐、阀门(不包括地下管网阀门及消火栓管网阀门)、消防水池附属的管道等附件设备、管道系统,压力动力系统包括两台稳压泵、一台电动泵、一台柴油消防泵及其二次回路控制柜(包括热控部分),消防水灭火系统主要设备安装于在消防泵房内,消防水主要供油罐区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主厂房和输煤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泡沫灭火系消防系统
1.5.1油罐区设有两座500m3钢制0号轻柴油罐,(闭口闪点不小于55℃),泡沫灭火系统用于保护整个油罐区,系统采用液上喷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系统包括泡沫液贮罐、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栓及空气泡沫等。水源来自厂区消火栓供水系统。
1.5.2安装位置:放置贮罐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消防设备间位于此油罐区附近。
1.5.3系统概述:油罐为立式固定顶钢制保温储罐,其直径为9.15m,高度为9.985m(含附件总高度11m),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其泡沫液采用氟蛋白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3%。
主要设备型号和参数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泡沫灭火系统
1 泡沫产生器 PC8 只 2 广东 广东胜捷 .
2 泡沫消火栓 SS100-16型 个 4 广东 广东胜捷
3 泡沫消火栓箱 内含25米DN65水带2条、PQ8一只 套 4 广东 广东胜捷
4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ZPZ(M)/20 台 1 广东 广东胜捷
5 3%氟蛋白泡沫液 YE-3型 吨 2.8 广东 广东胜捷
2 工作范围及内容
“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值班、设备和系统的巡查、检测、临时性检修、事故抢修以及日常维修、保养、各种检查整改、建档等工作(不包括大、小修及2万元以上的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范围为自动消防报警系统、IG-541烟烙尽灭火系统及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不包括地下管网阀门及消火栓管网阀门)、泡沫灭火系消防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
2.1工作内容
2.1.1正常消缺消漏、事故情况下的抢修(检修本合同范围内设施时搭建架子工作由本公司负责)。
2.1.2设备需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包括油位、油色、出口压力等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1.3设备定期保养工作,例如按照设备给油脂的要求做好定期给油脂等工作。
2.1.4所辖区域内卫生清扫及保洁(包括所辖设备区域房内所有设备、地面及门窗的卫生),检修时清理出来的垃圾等由本公司负责清理。
2.1.5参与设备大修的验收。
2.1.6如需加工零部件时,则负责完成现场设备零部件的测绘工作。
2.1.7负责保管和维护保养好借用的专用工器具。
2.1.8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与生产有关的管理工作。
2.1.9人工费在2万元及以下的设备、系统改造、更新、新增项目的实施(人工费超出2万元的项目,剔除2万元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1.10甲方需要的其它配合工作。
2.2 各消防系统维护内容
2.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2.1.1保养内容
2.2.1.1.1各信号线路及线路保护管道维护
2.2.1.1.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主备电的工作、显示和切换、声音、打印、时钟、黑匣子记录等。
2.2.1.1.3查控制器的点名、报火警、报故障功能。
2.2.1.1.4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2.2.1.1.5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试验。
2.2.1.2工作计划
2.2.1.2.1控制器每月检测一次。
2.2.1.2.2现场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测一次,每年的每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做好检测记录。
2.2.2气体灭火及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2.2.2.1保养内容
2.2.2.1.1气体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
2.2.2.1.2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2.2.1.3灭火剂贮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2.2.2.1.4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应按消防规范对每根高压软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2.2.2.1.5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2.2.2.1.6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
2.2.2.1.7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应按消防规范规定对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2.2.2.2工作计划
2.2.2.2.1每月对气体钢瓶压力值进行核实,保证压力达到标准值,并对保护区及管线标识清楚。
2.2.2.2.2每两月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2.2.2.2.3每月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检查。
2.2.2.2.4每年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
2.2.2.2.5做好试验记录。
2.2.3消防水灭火系统
2.2.3.1保养内容
2.2.3.1.1外观检查,检测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2.3.1.2功能试验,在控制柜及消防控制中心启动喷淋泵,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利用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试验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工作情况;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功能,自动启泵功能的正常性与否。
2.2.3.2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末端放水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4泡沫灭火系统
2.2.4.1保养内容
2.2.4.1.1外观检测,检测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b、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c、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d、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e、铭牌清晰、牢固;
f、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g、管道及管件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h、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i、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2.2.4.1.2对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泡沫灭火系统应对该系统进行单机调试及系统调试。
2.2.4.2工作计划
每月检测一次,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泡沫发生装置、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电源、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3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5消火栓系统
2.2.5.1保养内容
消防启动功能试验。在泵房控制柜、消防中心、现场消火栓按钮上启动消防泵,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
2.2.5.2工作计划
每两月检测一次。消火栓按钮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6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
2.2.6.1保养内容
2.2.6.1.1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及切换功能。放音包括通过话筒、磁带等方式放音,检查声音的大小。切换功能指每个区是否都能正常切换。
2.2.6.1.2检查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检查。
2.2.6.2工作计划
每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做好检测检查记录。
2.2.7消防电源及配电装置
2.2.7.1保养内容
2.2.7.1.1非消防电源的切换及消防电源的投入。
2.2.7.1.2在控制中心手动试验。
2.2.7.2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8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
2.2.8.1保养内容
2.2.8.1.1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的定期巡检及缺陷的维护。
2.2.8.2工作计划
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做好试验记录。
2.3 维护保养的作用和意义
2.3.1乙方要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进行吹烟、远程启动、联动等试验,测试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有效性,及时消除消防设施故障和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出具消防设施测试记录。
2.3.2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检查,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的综合检验、评定,并出具消防设施检验检查记录。
2.3.3随叫随到,发现问题及时到现场处理,配合甲方的消防检查。
2.3.4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3.5如果不进行维护保养,系统可能会出现误报、乱报、线路短路、搭地等各种故障,加之值班人员再不熟悉操作,当真的发生火情时可能不会及时报警,损失是惨重的。
3材料工具
3.1所有消耗性材料及易损件由乙方负责提供,列出所提供的消耗性材料及易损件清单,并进行单独报价(每月配件费用1万元),清单以外的备品配件、材料由甲方提供。
3.2除设备携带的专用检修工器具外(乙方可以借用),其他所有的检修工器具均由乙方负责。
4其他要求
4.1承包方职责
4.1.1应向甲方提交下述文件:
1)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2)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3)维护管理考核制度。
4)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书及公司资质(具有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绩。
4.1.2在入厂前,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新电公司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经新电公司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4.1.3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防部门检查配合并办理有关手续。
4.1.4按照要求派人员长住厂区,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成员,遵守新电公司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4.1.5将其在设备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危险、隐患和缺陷及时通知新电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4.1.6严格执行新电公司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4.1.7按时完成责任内的所有维护工作,保证维护质量、工期和安全。
4.1.8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各种书面资料、电子文挡、信息网记录的填写、整理,按时反馈给甲方。
4.1.9维护人员应24小时昼夜服务,通讯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维护及时,处理现场异常,避免事故扩大。各专业人员(弱电和机务专业)必须在现场24小时值班,消控中心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
4.1.10按照甲方的要求实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4.1.11负责配置常用维护工器具,对甲方提供的检修机械负责进行维护和保养。
4.1.12负责配备乙方人员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4.1.13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4.1.14负责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设备维护总结(包括检修消缺总结、备品备件消耗情况、合理化建议等)和本月检修计划。
4.1.15由于乙方人员违反中电投集团和新电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规程,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1.16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4.1.16.1在现场遵守新电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
4.1.16.2在现场的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牌。
4.1.16.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或由于其设备维护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4.1.16.4随时保持所负责维护设备的整洁与卫生,维护现场内的沟道、地面应无垃圾,每个维护作业点都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16.5不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1.16.6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现场及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4.1.17现场作业基本要求
4.1.17.1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和甲方就有关维护工程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
4.1.17.2在现场维护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或相关行业的有效资质,其数量应能满足现场全部维护工作的需要(含节假日、星期六和星期天)。
4.1.17.3由于乙方人员数量不足或资质不够,造成现场维护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时,甲方方将随时调用包括点检员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人力资源来完成现场的维护工作,由此而发生的点检员工资和其它任何形式的人员调拨、借用、聘用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4.1.18人员和机具的保证
4.1.18.1按照甲方核定的人员总数控制为4人,其中至少3人为熟练技术人员(可兼管理人员)。
4.1.18.2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维修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将上述人员情况提交给新电公司审核、备案。
4.1.18.3在现场的维护管理和技术人员长期驻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按3000元/人·次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
4.1.18.4所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及专用工器具,应专为本维护工程所使用,任何情况下挪为他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按20000元/台·次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
4.1.18.5重要设备的维护不得雇佣临时工。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新电公司,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江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