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位舞者。
三岁开始接触舞蹈,五岁学会所有舞种,七岁开始参加比赛,八岁开始获奖,九岁获得“国家少年舞蹈大赛”的冠军……人们都说我的前途是无量的,而且,看起来,这也是事实。
十岁以前的我一直是骄傲的,因为我是一个舞者;十岁以后的我是悲哀的,因为我曾经是一个舞者。
永远忘不了的,是十岁那年的夏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平静美好,而我--正在进行着一场使我通向世界舞台的道路。不负众望,我完美地获得了那场比赛的冠军,所有评委集体起立向我鼓掌表示祝贺。
回家的路上,一切依然美丽,在我眼中尤其如此,但是,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后,周围是一片白色,我看见妈妈在我的床前哭泣,却听不见她的哽咽声;我看见爸爸与医生尽力交谈,却听不见他们的声音;我想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却突然发现自己开不了口--因为没有了声音。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得了一种很奇怪的病,失去了听觉,也失去了声音。
我开始沉默,不再是以往那个活泼外向的天才舞者;我开始沉默,不再微笑面对我的生活;我开始沉默,不再像往常一样向妈妈撒娇!
沉默后,世界留给我的,便是一片死寂。
我学会了手语,却再也不愿主动与人交流;我学会了唇语,却再也不愿“聆听”别人说话;我学会了坚强不轻易落泪,却再也不愿展示我的笑容。
学会了,因为我是“天才”;然而,没有舞蹈的世界,对我来说已无意义,我是如此地爱着舞蹈,如爱我的父母一样。
绝望的人,会很轻易地选择死亡,我终于明白。
当我又从病床上抬下来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败了,败了,败给了这残酷的命运。看吧,看吧,它把曾经那么骄傲的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甚至连死亡也吝啬于我。
当看见爸爸的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他居然流过泪--这还是一直坚强如钢的父亲吗?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便被爸爸从病床上拉了下来,不顾众人的阻止,把我推向了我住院后安装的镜子,这一次,我肯定地看见他说:“你看看现在的你,还有曾经的样子吗?!我们知道你爱舞蹈,但是没有了舞蹈,不等于没有一切啊!”
“舞蹈”?!这两个字狠狠地刺痛了我的眼,我蓦然发现,父母以及所有其他人,已经有很久没有在我面前提过这两个字了,又或许,是我故意忽略了。
我转向镜子,看见了镜中的我:脸色苍白,眼中一片清冽,再也不见那股傲气,只留下一丝深深的绝望和悲哀,四周弥漫着清冷的气息,也难怪别人不敢靠近。我笑笑,弧度却僵硬得让人难受。“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沉默中灭亡”,我的耳边忽然“响起”了这句话,我是奋起,还是堕落?
我闭上眼睛,眼前出现了从前那个骄傲而富有生机的身影,一次次比赛,她都全力以赴,并不是没有失败,可她以不畏惧挫折,在那一年的“世界少年舞蹈赛”,她的一段名为《坚强》的舞蹈艳惊四座,因为她完美地诠释了这段舞蹈,演绎出了属于她的“舞者之心”;另一个,则是在病床上萎靡不振,冷漠而绝望的身影……我想,我可以做出选择了。
……
“所谓舞者,不过是把自己的灵魂贯注入他的舞蹈中,而今天,我们看见了一个完美的舞者,她用自己的全部来诠释着自己的舞蹈,让所有人都为她所折服。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并不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而是一个聋哑女孩!我宣布,这届“世界舞蹈锦标赛”的冠军是表演《舞魂》的--”
我看见她的唇说出这些话,然后缓缓地站了起来,走上这个我刚刚才表演过的舞台,向所有人深深鞠躬,然后打着手语对所有人说:
“一年前,我曾经萎靡不振过,因为我变成了聋哑人,再也不能接触到我最爱的舞蹈。然而,后来爸爸的话惊醒了我,我才开始准备这次的比赛。我不想说我经历了多大的磨难,克服了多大的障碍,因为,我是一位舞者,拥有一份舞魂!”
是的,一年前爸爸说了那番话后,我就彻底觉醒了,我不想放弃我的舞蹈,也不能放弃,因为,我是名舞者。
一个拥有舞魂的舞者。
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在这里,面对这么多注着的目光发表演讲,展示自己。对于我来说,既是一个考验,又是一次难得的机会。“青春无几,时不我待”,我要抓住这次机会,通过竞选,争取成为学生会中的一员。我先作一下自我介绍,我是环治专业07级的潘顺。这次竞选我申请加入校学生会学习部。
今天,我来竞选的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大家,希望能为大家谋利益。我自信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我能胜任这项工作,也正是这种内驱力,当我走上讲台来的时候才信心百倍。在现在这个没有硝烟的社会,要想使自己或一个团体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要自强,必须还要有一种合作精神,我相信我能够团结好这个团体,也有责任为学校做一份实事。所以,我想成为学习部的一员。
进入大学以后,我为自己制定了一些目标。第一,搞好学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做一些学生工作,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扩大交往面。经过半学期的努力,我的前一个目标已经实现。现在,我正在向第二个目标奋进。有大家的支持,我一定能实现第二个目标。
我深知,再多灿烂的语言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智慧与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理想之花。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请各位评委给我一张信任发投票,给我一个施展才能的机会!谢谢!
演讲稿二: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养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
先让我为大家讲述两个事例:
第一个事例是:新加坡是一个通用英语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公共场所的各种标语大多是用英语书写。但其中的一些涉及文明礼貌的标语,如“不准随地吐痰”、“禁止吸烟”、“不准进入草坪”等却用中文书写。为什么呢?人家回答:因为有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大数是中国的游客。为此,到新加坡考察的一位中学校长语重心长地说:不文明行为也是国耻。
第二个事例是:据电视台报道,国庆节后的天安门广场,随处可见的口香糖残迹,显得格外刺眼,40万平方米的天安门广场上竟有60万块口香糖残渣,有的地方不到一平方米的地面上竟有9块口香糖污渍,密密麻麻的斑痕与天安门广场的神圣和庄严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以上两个事例表明,文明的一切都是由细节构成的,通过这些细节,我们看见了文明离我们国家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我们每个学生都应该养成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尤其是对于我们施桥中心小学的学生来说,你们中有不少学生是经过各种途径和努力后,才得以成为了施桥中心小学的一员。然而遗憾的是,在我们身边,在一部分同学身上,还是有着一些不文明行为。例如,我们的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白色垃圾,尤其星期六、星期日教室里、校园内垃圾随处可见,甚至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打扫,扔了又何妨;再例如可见在教室走廊上的起哄大闹,走路推推搡搡,随意撞坏门窗,也不觉心疼;再例如校园内部分同学之间相互的讲脏话、粗话,随意攀爬学校墙头、国旗围栏和车棚围栏,甚至还有个别同学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我们很多同学把文化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了社会公德、文明习惯的养成,而这恰恰从本质上体现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良好学习的前提,也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在学校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学就目无纪律,不讲卫生,扰乱整个学校的学习环境。相反,如果我们养成了文明的行为习惯,学习环境就是良好的、有序的。我们知道:一个学校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才能构建出优良的学习环境,创造出优良的学习成绩。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同时也完善了自身的道德品质,如果我们不在此时,抓好自身的道德素质建设,那我们纵然拥有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于人于己于社会又有何用呢,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拥有文明,那我们就拥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无数事例表明,走向事业辉煌,开创成功人生的关键,是品德高尚的情操。代表民族未来的我们,需要学习继承的东西有很多很多,然而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究竟要以什么样的精神风貌,什么样的思想品质,什么样的道德水准,去接过人类文明的接力棒。同学们,我们播下一个动作,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使收获一个品格;文明已被人们放在心里的一个重要位置,时时刻刻在与文明交谈,千万不要把文明行为习惯看作小事。每个人的举手投足之间都传递着丰富的文明信息,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管住我们的口,不随地吐
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管住我们我们的脚,不践踏花草。我相信,我们全体师生经过努力,一定会营造成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校园。
谢谢大家。
梦是一颗种子,会生根、发芽。
小时候,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爸爸妈妈夸我漂亮,爷爷奶奶夸我能干,乡里乡亲夸我懂事,老师朋友夸我聪明,我亦自信满满,成为爸妈的骄傲,爷爷奶奶的心肝,小朋友的楷模,老师的得意,我更相信我的未来,就像妈妈说的一样:好好学习,将来上大学,留在大城市。
梦是一株幼苗,结出许多花的蓓蕾。
小升初,我是演绎的主角,但又是一个跟我无关的选择,私立初中的电话来了,爸妈欣喜之余,忆起了那个不菲的学费,还有我——青春期的女孩,就这样,我在乡镇初中的重点班有了一席之地,儿时的玩伴在隔壁的普通班,每当我去找她时,她总是很忙,我感觉到了她的刻意远离;课程学习任务变得繁重,英语成了我的致命伤,我这时才知道聪明只是一道美丽的光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才是血淋淋的现实;身体部位的悄然变化,内心对异性的莫名渴求,让我惶恐,却又无法说出口,为什么妈妈的告诫与内心的需求截然相反呢?借助网络,我宣泄着我的青春,我重新拥有了自信,我的偶像是韩寒,是郭敬明。
梦是一棵树,须经受风霜的洗礼。
“忽如一夜东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是对初中三年生活的描述,一阵台风袭过,“满地黄花堆积”,“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中考过后,梦碎了。拿着中考成绩单,面对着妈妈的责骂,我开始沉默,我的自信杳无音讯,我的偶像望尘莫及;奶奶唠叨着女子无才便是德,我的心开始哭泣,我还是心肝宝贝吗?爸爸张罗着筹钱买高中,我保持着沉默,内心在滴血,我承受得起吗?
班主任给我留言,职校的对口单招班应该很适合我,我的心开始复苏,真是“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随着深入的了解,信念的种子在潜意识中发芽、长大,父母吧选择的权利交给我,因为我不在是懵懂的少年,我已长大。
梦是人生的一部分,在腾飞中等待着重生。
勤奋、踏实、上进,这是老班对一年级的我的评价,我微微一笑,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我深知上帝在为我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又为我打开一扇门,我要好好地珍惜。
二年级,按专业分班,换来一位女班主任,换了一帮新同学,也换来几位强劲对手,我奋然前行着,执着而倔强。老班信奉勤奋是到达成功的阶梯,逼得我们每天早起晚归,幸运的是我跟英语老师很贴心,因为她,我知道了沙子的希望是sandwich,两只驴子在家里吃草的时候被射死了是assassinate;男友偏科厉害,成绩起色不大,欣慰的是对我温柔体贴,照顾有加;同学之间,虽有明争暗斗,但总体而言,大伙处得倒也融洽。惟一值得一提的就是,老班对我恩爱有加,隔三差五耳提面命,其实,作为一个女孩,我都懂,但雨季里的情感,那将是我永久的记忆,我用稳健中的进步来证实我的成长。
高三,屈指算来,时间并不长,来年四月份就考试了,我准备着,一而再的背诵,无休止的试卷,节假日的技能训练,我准备好了,展开双翅,等待……我相信,振翅过后,肯定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大学一直就是孩提的目标,却从来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我要像凤凰一样,振翅飞入大火的目标,追寻重生的起点。
【一】
老人说:“你们那个叫什么城市,那是半城市,半农村;这才叫农村,瞧见了没,那寒酸样。”这是我第一次去农村旅游时,遇见的一个老人说的。那时的我,就像所有同龄人一样,心里载着满满的梦想与希翼,只想着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到一处更好的地方去,以为总有一个地方,比自己的故乡好;那儿,会更加值得自己留恋,也不枉了自己的青春。
老人说这话时,回头用手指着身后:一条经雨水冲刷后,泥土、垃圾混合的散发着恶臭的马路宽的土地。后面,是一座小小的村庄。
岁月的雕镂,在破旧的墙体上留下了痕迹。小小的村庄背靠着山,位于山坡以下。由于山林里的林木多被砍伐去了城里,加工成了家具,成了筷子,成了各种生活用品;山里雨水多,泥土夹着暴雨,顺势朝山坡下涌来,村庄的田地经常遭殃,村民一年的辛苦也算白费了。有的季节,雨下得大了,还会淹了房屋,大多数的人嘴上不说,心里却早厌烦了这样每天和泥泞打交道的生活。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往城里工作去了,外出工作不久后,有了点成就的人,多是将家人接去了城里,毕竟城里环境好,有福可享哪有不享福的道理。往日繁华的村庄,就这么搬啊搬,只剩了几十户。有的老人不愿搬,有的过几年,时候到了,自然也要搬。终究是要走的啊。
“搬,搬,搬,搬了好,搬了不再受罪了!”老人说这话时,眼里有着与语气相悖的眷恋。这样柔的目光,看得我的心口发堵。
【二】
刚刚从家里出来,揣着小小的愿望出去旅行,就盼着能不负了当初的那股冲动,能够有所作为。今年放假,原本打算在家里好好地码字,好好地写文,心里却总是安定不下来,一坐在桌旁,原本的意境也全都跑光了。那么浑浑噩噩的几天,心里憋着一股子气,我忽然想到了旅行。我把自己无法写好一篇文的错归咎于我出生的这个地方,尽管我多么的熟悉她、热爱它。16岁的年龄,往往最冲动,一旦决定了,就是再大的力气也拉不回,于是我背着自己的旅行包,来到了这个村庄。
我开始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游荡,想着要找到村长,安排今晚的住宿。
我叹着口气,盲目地走向村委协政处,充其量不过一栋大楼,楼上一间办公样的房间。这时候里面没人,我抬眼望见桌上的一张单子。有人告诉我,村长现在可能在村庄后,就在山坡那边。
傍晚的风起了,有些阴冷。在山坡那边,我看见一个人,提着水桶,在山坡上植树。褪得发白的黑外套,左脚穿着磨得有些破的皮鞋,我肯定自己没认错,是那个早上同我谈话的老人,也是村里的村长。在他终于发现我的存在时,一颗树苗被栽好了。
我去扶着他坐在石头上。我问他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栽树?“年轻人一个接一个走了,不都因为这个山坡吗?”他缓了口气,继续说,“植树好啊,几年的功夫没白费,环境改善了,村里也好过多了。”“几年?”我诧异地问。他转过头,扶正了树苗,说:“才几年,哪那么容易就解决一切问题呢,还早着呐。”原来在我眼里看来不可思议的几年,在老人的眼里,不过是“才几年”。我看了看覆盖了将近半个山坡的树,有的还没长好,估计是新近才栽植的。“这些,都是你栽的吗?”在问老人话时,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半个山坡的绿,像是有种魔力让我的眼睛着了迷。他看看树,看看我,说“老了,年纪一大,干起活来就吃力了,况且,也干不了多久了。”
我的心里“咯噔”酸了一下。忽然想起桌上的那张单子,我问他:“村子是要搬迁了吗?”老人有一会儿没回神,等他转过了头,声音里却装满了一种我无法触及的怅然:“都怕这坡上的泥沙指不定哪天夜里就淹了村庄,搬,不得不搬呐,也都搬得差不多了。”老人的眼神有一瞬间的空洞,好像把这座村庄都填了进去都填不满。
“那还植什么树?都要搬走了!”我不解地问他。“毕竟都土生土长了大半辈子,要离开,再怎么着,也希望它变得更好一点,再好一点。我可是一村之长呐。”我捕捉到了老人眼里一闪即逝的东西,一时没了话说。是自豪?是无奈?是惆怅?我想,这里有我这个年纪还不大懂的东西。
安排了住处后,我倚在窗前仰望着天空,想到了老人最后一刻脸上浮现的表情,就像婴孩离不开母亲。离开自己的故乡,孤身去旅游,这是16岁的冲动,被我看作比梦还神圣的东西,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究竟是对还是错?也许老人眼中一闪即逝的东西我开始有些懂了,懂得了那是对故土无比热忱的爱,是任何事情都无法动摇的眷恋。
这一夜,无眠。
临别前,背对着村庄离去的那一刻,我收起了16岁那颗冲动的心,想着老人婴孩般眷恋的表情,我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地方——我的故乡——那个我将进行旅游的下一站。
“从那时起,凡是在海岸上徘徊的人,
在那浅浅的小船和空旷的黄沙之间,
借着心、目光和耳朵他会听到,
普希金诗句像金屑那样洋洋洒洒……”
——题记
相信吗,在十七岁前,长在上海这个海纳百川的沿海城市的我,还从没有看过大海。于是在读到普希金的这首诗歌时,我无法体会那种闪闪耀眼的美,无法体会那忧郁的喧响,无法体会海风鼓进双耳时回旋的沉郁与激荡。
在十七岁的夏天,来到奉贤看流星雨。那个晚上风缓云厚,是观星相的大忌。失望之余,和几个朋友相约去看奉贤的东海。
沿着布着暗黄色灯光的公路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海岸边。这里鲜有灯光,看不真切。只能见到一片深邃的蓝。于是只能用耳朵听,听想象中海的汹涌。可出乎意料的是,竟什么声响也听不到。大海真的到了么,我问身旁的人。他肯定的回答更增添了我的疑虑。
这里岂是一潭死水吗?怎么这百川灌海呈现出来的竟是这样的无声无息?这般可怎能坐镇百川之王,岂不成了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了?
对于与大海的第一次照面,不免有些失望,在我看来,海怎能是如此平静的呢?同行的朋友大约是看出了我的失落,约定明天白天再来看一回,说不定会有不同的景致。
第二天吃过午饭,一行人又来到了东海岸边。还没走近,我便听见一声浪打在岸边的巨响。不禁被震住了,一晚不见,难道大海又变得奔放不羁了?顺着小路走去,落在眼下的是带着浅棕的海水,虽不是我想象中的蔚蓝色,东海却用自己的波涛向我证明了他的波峰浪谷。
我们坐在岸边的大石上,我把鞋子脱下,让双脚接触到这被海水打湿的滩涂上。
突然间,一个声音从远处飘渺而来“再见了,奔放不羁的元素!你碧蓝的波浪在我面前。最后一次地翻腾起伏,你的高傲的美闪闪耀眼。”
这声音带着浑厚的男音,在耳边回旋,伴着海浪的伴奏悠扬地飘荡在这片海滩。
“多少次在你的岸边漫步,我独自静静地沉思,彷徨,为夙愿难偿而满怀愁苦!”
东海,也许和我心目中的海大相径庭,可正因为如此,他不属于梦境!他不同于欧洲的海,如同一位金发碧眼的少女,英姿绰约地走过你的身旁。而东海,是一位有梦想的勇士!这紧挨上海的海,竟也把这拼搏的精神传给了上海!
多少次,上海曾为美梦难圆而失落,然而失望并没有绝望。在不断自我更新的发展中,上海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日新月异的新面貌让世界为之惊叹。上海和东海有着同样的梦想和勇气!
你听,他又在唱着:“他身上凝结着你的精神,像你一样,磅礴、忧郁、深远,像你一样,顽强而又坚韧。”
我沉浸在这种难言的激情中,任凭冲上岸的海水被沙石冲刷去力量,温柔地拂过脚趾。
耳边轻声地低语着:“打鱼人的温顺的风帆,全凭着你的意旨保护,大胆地掠过你波涛的峰峦,”
脑中翩然浮现出昨晚见到的海,那样平静无语,而现在与白天的汹涌比起,夜晚的海却又平添了一份安宁和睿智。就像一个沉着的智者,在月光下宁神思考。任凭旁人的猜疑和指点,悄无声息地蜕变着,这不正是作为王者广阔的胸怀么?
我想如果只有疾呼,只有喧响,是不足以令大海成为大海的。唯有能沉静下来,令万物归息的,才足以坐上王者之位。
我是一双普普通通的手,但我的世界却丰富多彩。我刚出生时很小,红红的,软软的,四“指”无力。我拼命站起身,展开全身,向外面张望。突然背后出现一只大手,轻轻将我摁住,那感觉温暖而亲切,柔软而舒适。本来我还想再多看一眼外面的世界,此时却情不自禁地睡去。记得梦中有人对我低语,“妈妈,妈妈。”于是,我对我的世界有了第一个印象,那就是爱与温暖。等我慢慢长大,进了学校,老师的手成了我“第二个妈妈”。她们同妈妈的手一样温暖亲切,但因为繁重的教学工作和家务,老师的手过早地衰老了,枯黄,粗糙,开裂,就像久旱无雨而龟裂的土地,在那沟壑间塞满了白色的粉笔灰。我流着泪使劲抹老师的手,可那白色怎么抹也抹不掉。老师的手笑着劝我说不必了,还说那些粉笔灰活着的时候曾经传授过我许多知识。可我望着那抹不掉擦不去的白色,竟说不上是喜欢还是厌恶。我的世界教会我一件事:奉献和责任。后来我进了大学,在我这一生的道路上出现了一个转折点,我交了不少好朋友。有一双手,他个头大我一截,皮肤粗糙,筋骨强健,他热爱运动,待人热情不过也稍嫌粗鲁;有一双手,他掌心微热,手指平直,方形指尖,他有过人的爆发力,精力充沛,为人内向而细心;有一双手,他手指纤细,手掌细长,关节柔软而灵活,他充满了孩子气,浪漫却不注重实际。还有......大学毕业我进了社会,走上了工作岗位。社会在我的世界里代表了严酷而现实的一面,我在工作中结识的手也各具特性。他的手食指很长,按在桌面,食指与中指之间张得很开,说明他具有侵略的个性,事事独断专行,只为自己打算;我旁边小赵的手合拢着,轻放在桌上,他拘谨而不善言谈;科长右侧的老贾的手合成杯状,吸住了下颌,他经验丰富,思路严密;对面的王先生的手五指张开,扣在桌面,食指用指尖轻快地敲击着,他精明果敢,富于思考。开会时他的敲击声伴着科长的训斥使我昏昏沉沉,常常睡着。手的生活跟人一样,活得挺累。我刚放下公文包又要搞社交,整晚同香烟和酒杯打交道。我不抽烟,可怕什么来什么,客户的业务科长的手挟了支红塔山,嘲笑般地挤了过来,手指甲被熏得腊黄腊黄,那黄里透着黑,见不到一丝血色,不用说是杆“老烟”。我好不容易推掉烟,迎面又来了总经理的酒,总经理姓仇,可我与他的手不但没仇,我还挺羡慕他的手。他手指粗短,手心手背的肉肥而厚,一副才能平庸,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样子。同事的肘为我打了个圆场,推我到墙角,在那里我们俩小声议论。仇总大有来头,也有两下子,公司亏了一千多万,债主天天上门来逼债,仇总人前哭穷,背后早卷了资金弄资产重组了。一听到这儿,我赶紧捂住心坎,感慨真是“手”不可貌相。忽然我的背上有种凉嗖嗖的感觉,回头一看,妈呀,不知何时,一只女人的手从背后伸来粘在我背上,这只手上既有烟,又有酒,酒杯微晃,青烟袅袅,这酒气,烟味,掺上股浓郁的凤仙花指甲油的味道,给我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恶心。准是总经理的小秘玛亚!哼,这个女人,哼,这个女人的手。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了几年,我终于在茫茫“手”海中找到了属于我的另一双手,她玲珑娇小,皮肤白嫩,指甲明亮圆润。她的聪慧和美丽俘虏了我,征服了我。我俩很快坠入情网。不久,我们在牧师的手的面前宣誓结为夫妇。那天晚上,我们睡不着,就躺在草地上看月亮。她倚靠在我的掌心,两枚蓝色的钻戒在如水的月光下熠熠生辉。她突然直起身,扭过头向我抱怨,说钻戒没有电影《泰坦尼克号》的那颗“海洋之心”钻石那么大,那么饱满。我搂她回掌心,一面遥望月亮,一面祈祷,愿我们的爱情像影片中男女主角那样充实、平淡、长久。这次被我说对了,之后的几十年果然平平淡淡而非常充实。几十年中,我交给她许多东西,有房门钥匙、汽车钥匙、活期存折、医疗保险、水电煤气的报单等等;她只把一样东西交给我:我儿子的手。就像我小时候那样,红红的,软软的。当我捏住儿子的手时,我觉得我是世上最快乐的手了。可惜我只说对了一半,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不可能太长久。等到我儿子也找到属于他的那双手时,她终于离开了我。她临终前,我俩紧抓在一起,什么都说不出。儿子的手对我很孝顺,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不多久,我孙子的手也出世了。我抱着孙子的手,回想当年的她和儿子小时候的情景,不禁老泪纵横。我整日思念着她,希望能和她重聚,哪怕是在地狱。我孙子大学毕业的那年,我病重了。我弥留之际,所有的亲友的手围拢在我的床边,我握着他们的手,一个一个地扫视。出生、成长、工作、结婚、得子、失妻等片断一幕幕在眼前闪动,由清晰到模糊,越来越模糊,最后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我知道我该走了,我摇了摇手,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闭上了双眼,离开了我的世界。据说我去世后,有人就我的生平作了一副对联,“生,紧握双拳来;死,平摊两手去。”人们都说这对子写得很工整,可惜我是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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