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升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被人打了还手是否算正当防卫

被人打了还手是否算正当防卫

来源:酷升汽车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被人打了还手,一般是打架斗殴行为,双方行为都具有非法性,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一是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此时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二是斗殴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