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请律师参加。他们可以选择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出庭。在起诉离婚时,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出庭,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法律分析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请律师参加离婚诉讼。他们可以选择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出庭。在起诉离婚时,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出庭,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结语
总之,离婚诉讼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请律师参加。选择律师代表自己出庭可以更好地维护权益。在起诉离婚时,建议当事人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出庭。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