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提起诉讼解决。
租赁合同制定要点如下:
1、房屋地址;
2、租赁期限;
3、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4、租赁物维修义务;
5、关于转租的约定;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式;
8、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及签署日期;
9、其他约定事项。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的制定既保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又在租房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